税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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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已与中国正式签署CRS金融账户信息交换协议?

录入:bflykj  www.bflykj.com   1/11/2017  人气:0

美国:已经同中国就FATCA草签协议
 
2014年6月27日,美国财政部披露,就落实《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FATCA)已经同中国“草签”了一份协议,在美国财政部网站上看到,中国已被列入就FATCA同美国“基本达成协议”的名单,起始日期是2014年6月26日。
 
加拿大: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将至
 
2016年5月,加拿大税务局长安德鲁在参加第10届税收征管论坛大会时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京会见。双方签署了《2016-201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加拿大税务局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该谅解备忘录,中加税务部门将在2016年至2018年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及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根据加拿大税务局网站的公开信息,从今年7月1日起,在加国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客户须申报其居民身分,金融机构会将非加拿大居民和实体的账户信息,按年向加拿大税务局报送。为了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最大程度地避免逃税,更为了税务部门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高效准确地展开财务信息交换,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都将提供给税务局。
 
日本、英国:已与中国香港签署CAA
 
2016年10月26日,中国香港政府宣布已分别与日本、英国签署自动交换信息(AEOI)主管当局协议(CAA),将于2018年开始相互自动交换金融账户税收信息。
 
开曼、BVI:积极与中国协商中
 
开曼群岛(以下简称“开曼”)及英属维尔京群岛(以下简称“BVI”)拥有公开、负责及透明的管理制度。两个司法管辖区在近年都积极致力于提高管理制度的透明度,且均为CRS的签约国,开曼及BVI分别与31及25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税务资料自动交换协议》(以下简称“TIEAs 协议”),据报道这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印度、日本、英国及美国等。两个地区都正在与其他国家进一步就TIEAs 协议条款进行协商。
TIEAs 协议需通过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本国法律实施。在开曼,其通过《税务资料权法(2014年修订)》实施,而在BVI,则通过《2003年共同法律协助(税务事项)(经修订)》实施。
 
此外,包括新加坡、香港等中国高净值人士传统离岸金融注册热点国家、地区近日纷纷通过法案、推进落实CRS的落地。
 
新加坡:通过税务信息自动交换法案
 
根据经合组织“通用申报标准”(CRS)的要求,“2016年所得税(国际税务合规协议)(通用申报标准)规则”于2016年12月8日获得通过,将通用申报标准的要求整合入新加坡的国内法规框架。该规则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加坡承诺将执行通用申报标准,并将于2018年9月开始税务信息的首次交换。
 
中国香港:公布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实施指南
 
2016年6月30号,香港通过了《2016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修订条例》),——这意味着金融账户的多边自动交换在香港法律层面正式落地,香港加入税务情报的自动交换成为事实。客户在香港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之2017年的信息将成为历史上首次情报交换的范围。
2016年9月9日,香港税务局(IRD)为实施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发布金融机构实施指南,以促使其按6月30日公布的《修订条例》规定履行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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